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成果,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郑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郑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时任北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科员、海东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原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2019年至2022年期间,郑锐违规多次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送给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8万元;并分别于2019年中秋节前、2020年及2021年春节前收受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某送给的1箱习酒和3包沙虫,于2021年中秋节前收受某烟花炮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送给的2盒月饼,于2022年春节前收受某烟花厂老板陈某某送给的4斤沙虫,于2020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收受某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某送给的8箱红酒、2条真龙海韵香烟、2包沙虫、2包鱿鱼、3箱虾、3箱冻品牛肉、1箱鱼片。郑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2年8月22日,郑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驰而不息发力纠治“四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严惩不贷,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学习《通报》,并做好警示教育专门记录,对没有认真完成任务的单位部门要报告区纪委。
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