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铁山港区城市管理燃气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符建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2月,铁山港区城市管理燃气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符建光使用该中心的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766.96元;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符建光违规将该服务中心的公务车辆归其个人用于上下班和私下活动,并使用公务加油卡给公务车辆加油2033.62元;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符建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共计2298.38元。符建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12月16日,铁山港区纪委给予符建光党内警告处分。
铁山港区南康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钦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王钦作为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期间违规使用该服务中心公务加油卡给登记在其本人名下和其父亲名下的私家车加油共计28500元。王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12月16日,铁山港区纪委给予王钦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驰而不息发力纠治“四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严惩不贷,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学习《通报》,并做好警示教育专门记录,对没有认真完成任务的单位部门要报告区纪委。(铁山港区纪委)